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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关于防范“征信修复”风险的提示
          关于防范“征信修复”风险的提示
          融资租赁新规解读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
          融资租赁新规解读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
          2020年12月29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》。2020年12月3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等司法解释的决定。上述两个重磅新规随民法典一起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,共同构建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制度,将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重大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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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2020年12月29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》。2020年12月3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等司法解释的决定。上述两个重磅新规随民法典一起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,共同构建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制度,将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重大变化。
        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修改版
        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修改版
          12月31日,最高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。内含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的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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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12月31日,最高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。内含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的修改。
          央行会同发改委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          央行会同发改委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    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,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,近日,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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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,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,近日,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。
          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
          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
    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,现作出如下决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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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,现作出如下决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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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20-12-19 15:39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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